廣論0083親近善士(p28+7)


能海法師 講述
親近善士
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(三稱)
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 我今見聞得受持 願解如來真實義   

《廣論》道前基礎之親近善士-總第0083( p28+7 )

接下來解釋:
其中正住者,謂不墮黨類,若墮黨執,由彼蔽覆不見功德,故不能得善說妙義。

其中正住者,謂不墮黨類」,這個「墮黨類」前面已經講了很多,「」就是被煩惱所污染。如果被煩惱所污染而墮黨,就無法調伏煩惱,且只能增加煩惱。「若墮黨執,由彼蔽覆不見功德」,「」指墮黨執,「由彼蔽覆」,被墮黨執所遮蔽覆蓋而,「不見」善知識及法侶(同修道友)的「功德」,「故不能得善說妙義」。一方面,由於墮黨,你會對自己喜歡的善知識、自己喜歡的宗派、自己喜歡的道場等等起貪執。因為你的喜歡是來自於煩惱所攝的「墮黨執」,你的心已經被貪心、被墮黨執的心所「蔽覆」,導致你學習教理以後非但無法用來調伏煩惱,反而增加了煩惱,「故不能得」到「善說妙義」指宣說修解脫成佛的義理;另一方面,由於墮黨,你會對自己沒有親近的善知識,或者不屬於自己的道場、團體、宗派等等,生起排斥甚至厭離的心,「」更「不能得」到其它宗派的「善說妙義」。

如《中觀心論》雲:「由墮黨惱心,終不證寂靜。」

」清辯論師所著的「《中觀心論》」中「雲:」「由墮黨惱心」,墮黨一定是被煩惱所干擾而憂惱我們的心,「終不證寂靜」,「證寂靜」即是證得涅槃。要證到「寂靜」,就是要斷掉煩惱。現在被煩惱干擾了,怎麼能證到寂靜呢?我們進入佛門親近善知識,學習佛法的重點是要調煩惱,解脫成佛。現在不僅沒有調伏煩惱,還以貪煩惱贊自宗,以瞋煩惱毀他宗,如此反而增長了煩惱。這個就不對了。

墮黨類者,謂貪著自宗,瞋他法派。應觀自心,舍如是執。

墮黨類者,謂貪著自宗」,注意「」這個字,為什麼這個地方要把「」字提出來呢?每個人都有與相應自己的宗派,以學教理來講,有些人喜歡天台教,或華嚴宗等,或有些人喜歡中觀見,有的人喜歡唯識見;以法門而言,有些人喜歡念佛,或持咒、參禪等等。但若喜歡,就一定要有正確的理由而來證成。假設你沒有正確的理由,僅是喜歡,就會由於貪愛自宗而墮黨類,從而蔽覆自宗及他宗功德,根本得不到自、他宗派的功德。這個「自宗」包括自己的教派、團體等等。你喜歡它,那你所立的理由就一定要正確,即一定是解脫成佛的正理。我們大部分人喜歡它,一般都是跟著感覺走或者是因緣如此,似乎沒有什麼理由就喜歡了。這就是貪。假設以煩惱污染的心而貪著自宗,你絕對會「瞋他法派」。所以「應觀自心,舍如是執」。只有具足了正住這個能依學者之相,才能夠真正觀察自己的心,真正捨掉「墮黨執」。假若自己不具正住,是無法觀察到自己已經墮入黨執,更談不上捨棄黨執了。

《菩薩別解脫經》雲:「應舍自欲,敬重安住,親教軌範,所有論宗。」

《菩薩別解脫經》雲:」「應舍自欲」,應該把自己所貪著的、以煩惱所攝的這個「自欲」捨掉。「敬重安住」「親教」師或者「軌範」師,及自宗、他宗「所有論宗」。當然你如覺得自宗是圓滿的,是了義的,這樣的理由在你的心識成立,那就以此宗見為修行的主要所依。所以剛才引《略論釋》97頁,第5行:「龍樹有頌云:'我不以貪執執內道,不以瞋恨毀外道,惟依正理量抉擇,我則住於無過處故。'」。這個「正理量」,是依佛法教義之正理,透過內心謹慎思惟,而生起的正確無誤的認知。一般我們世俗之人總是毫無理由地歡喜贊同,毫無理由地排斥反對,這個都不是量,都是墮黨。不論你喜歡也好,排斥也要,都要有理由,這個理由不是自己認為的理所當然的理由,而是一定要依教依理地抉擇,否則會很容易墮黨。

比如在某一個團體,我們常常喜歡跟自己見解、習氣相應的同參道友在一起,兩三個人、四五個人一組。我們甚至會毫無理由地歡喜與自己見解、習氣相順的,這種情況是一定會有的。在共同處理一件事情的時候,也常常會毫無理由或者理由不正確地讚歎或者反對。這個都很容易墮黨。

接下來:

若念惟此即完足耶,雖能正住,若無簡擇善說正道,惡說似道,二事慧力,猶非其器。故須具慧解彼二說,則能棄捨無堅實品取諸堅實。

假「」心「」「」有「」正住「即完足耶」,就可以了嗎?回答:「」然「能正住」,假「」「」有「簡擇」「善說正道」和「惡說似道」這「二事」的「慧力」,「猶非其器」,還不是聞法之器。

此中「」是心所法。為什麼要強調慧是心所法呢?因為,要產生慧就一定要依正理透過思惟觀察抉擇。另外,有很多佛教徒都認為有分別心是錯誤的,所以不要分別或說念誦、積福就可生智慧。這種說法是有問題的。如果不靠分別心依正理思惟抉擇,智慧是沒有辦法生起來的,而且依正理思惟是生智慧的主因,念誦、積福是助緣,應當分清楚主因及助緣。故須具慧解彼二說」,所以我們必須具有簡擇的智慧,能理解善說正道」和「惡說似道」二種講說法。如果能這樣的話,「則能棄捨無堅實品取諸堅實」。

何謂「無堅實品」呢?也就是說,輪迴世間一切美好的東西,都不堅實,都是被輪迴行苦所攝、被煩惱所污染的。如果貪著輪迴美好的事物,只會追求眼前的小利,則很容易造作墮入三惡道受無量大苦的苦因。

何謂「惡說似道」?「惡說」相「似道」,即所宣說的道理,不是清浄周遍之理。如是會增長痴煩惱,以痴煩惱推動所有行持的善法或者相似善法,都屬於「無堅實品」,是和智慧相違的,是無法種下真實解脫成佛之正因的。

何謂「善說正道」呢?即所宣說的道理是淸淨周遍的,是以調煩惱乃至斷障為主的。最起碼不會以貪著現世快樂為主,而是以追求下一世解脫成佛的增上生為主。這些都是屬於「取諸堅實」。比如說,我們通過佛法的學習,知道了我們這個藴身是苦、是無常,它隨時會衰壞,隨時會被捨掉,何時要死亡也不清楚。如是能將這個身體拿來利益他人,拿來修學佛法,這個是取未來世的堅實品。是不是這樣?因為未來會感得殊勝的人身,或者念佛可以往生佛果淨土,最後成就佛陀的金剛身,所以這更是「取諸堅實」。

如果不利用自己暇滿的人身學修佛法,不用來利益他人,不積集解脫成佛的資糧,只是一味地享樂,只能成為一個吃飽喝足無所事事的酒囊飯袋。將來有一天,把天天貪著、呵護的這個身體捨掉以後,大部分都會墮入到惡趣受苦。

《天人說阿育王比喻經》中曾講到:有一個餓鬼拿棍子打一具屍體,有人提醒他說:「這個人已經死掉了,你為何還鞭打他呢?」餓鬼回答說:「這個人就是前世的我,得到這個人身後只顧貪圖享樂,把身體養的白白胖胖卻不拿來修善,不拿來修行,害得我這一世墮入餓鬼道受苦。所以我才恨他,打他。」而另外又有一個天人恭恭敬敬地禮拜一具屍體,並在屍體上散花。有人問他:「你那麼高貴,為什麼還要禮敬這個枯瘦的屍體呢?」他回答說:「你錯了,他是我的前世。我生前能藉著這個人身好好地修行,行善積德,廣利他人,所以才感得我如今享受天人的果報。」用「惡鬼鞭屍」及「天人禮屍」做比喻,說明今世的善惡果報,是來自於前世的造作。喻中餓鬼鞭打白白的肥屍,是說明:前世的人身貪著現世之樂的業,以此業力下一生墮落餓鬼道。另外,天人禮敬瘦屍,是說明:依前世人身努力修行善法的業力,並以此業力下一生投生天人。

進一步來講,所學習或修行的佛法只是貪著現世的快樂,這個都是「無堅實品」,或都是「惡說似道」。如果你所學習的佛法都是拿來調煩惱,增長菩提心,都是為了利益他人,這個才是「善說正道」。因此,對於「善說正道」和「惡說似道」,一定要依正理的簡擇慧,才「能棄捨無堅實品取諸堅實」。

若念僅具二德足耶,縱有此二,若如畫中聽聞法者,全無發趣,仍非其器。故須具有廣大希求。

若念僅具二德」,就是上面所說的正住、具慧,「足耶」,夠嗎?「縱有此二」德,假「」「聽聞法者」「」同「畫中」之人,「全無發趣」,對佛法一點希求的慾望都沒有,那麼「仍非其器」,仍然不是聽法之法器。

此畫中之人,是形容不會依理思惟,不會依理抉擇。這個道理是說,如果我們聽聞佛法,不能依法義之理思惟修,不能用來調伏煩惱或增長菩提心乃至解脫成佛的話,仍然還不是聽法的法器。

這個地方翻到《略論釋》98頁,倒數第5行:「如教而修者,謂應如法以尋求其義。否則如對畫像然,毫無意義。(畫像之喻,含有畫餅不能充飢意。)」同樣道理,我們學習了教理,定要尋求正理,進而依正理去思惟抉擇。如果沒有依正理思惟的話,那就不能建立正確知見,更不能調煩惱。前面聽聞軌理說,聽聞佛法,要斷器三過依六種想。其中有一想為「殷重修起療病想」,還記得嗎?因為我們充滿了煩惱大病,有病就要吃藥,那法藥怎麼吃下去呢?就是要思惟法義。如果沒有依理思惟的話,法藥就沒法吃下去,也就無法調伏煩惱。如果所學之法沒法調伏煩惱的話,對法也就沒有如理如法追求的慾望了,也就等同畫像之人。所以一定要依正理思惟。《略論釋》中講到「畫像之喻,含有畫餅不能充飢意。」是說,如果學習佛法沒有學到正理,沒有依理思惟,或者不是以調煩惱為主而只是畫餅的話,那學習佛法對你非但沒有幫助,反而會有很大的害處。

好,我們再翻回《廣論》:

故須具有廣大希求」,這個「廣大希求」,一定要來自於依法抉擇,依理思惟。唯有依理思惟,才能調伏煩惱、生起菩提心,乃至現證空性。每一位有情都希望追求快樂,沒有一位有情喜歡痛苦。而真正的快樂是來自於脫離輪迴生死,乃至成就佛果。所以,要脫離輪迴乃至成就佛果,就必須要依著經論學習,獲得圓滿清淨的大乘道之正理。這樣才能生起廣大希求。

接下來:
釋中更加敬法法師,屬意二相,開說為五。

釋中」指《四百論釋》中,除了正住、具慧、希求三項之外,「更加」上1敬法、法師」;2於法「屬意」(zh ǔ y ì專一的意思),就是聽法的時候依聽聞軌理,專一聽法,「二相」,「開說」引申解釋「為五」條。

若如是者可攝為四:謂於其法具大希求,聽聞之時善住其意,於法法師起大敬重,棄捨惡說受取善說。此四順緣謂具慧解,棄捨違緣謂正直住。

若如是者可攝為四」,由這五個可以把它總攝為四個:1謂於其法具大希求」,對應前面的「希求」;2聽聞之時善住其意」,對應前面的「屬意」;3於法法師起大敬重」,對應前面的「敬法法師」;4棄捨惡說受取善說」,「惡說」惡說似道,「善說」善說正道。對應前面的「正住具慧」。為何對應「正住具慧」呢?下面解釋:「此四順緣謂具慧解,棄捨違緣謂正直住。」「」第「」個「順緣」就是「具慧解」,對應前面的「具慧」,「棄捨違緣」就是「正直住」,對應前面的「正住」。所以,第四個就含攝了前面第一正住,第二具慧兩個。

我們再看《略論釋》99頁,第5行:「總而言之,能不墮黨類與具智慧,則敬法及師,善攝心聽,與求法義,皆易生起。

也就是說,「不墮黨類與具智慧」這兩個弟子相是「敬法」「」法「」、「善攝心聽」,即屬意、「與求法義」,於法希求之因。如果沒有不墮黨(正住)跟具慧這兩條,後面敬法及法師、善攝心聽(屬意)、求法義(於法的希求)也就沒辦法生起來。進一步來講,如果想不墮黨一定要具慧。剛才也講到具慧是因,不墮黨(正住)是果。故推到最後,最重要的是什麼?就是具慧。而要生起具慧,必須修學佛所授記龍樹、無著菩薩等傳承師長所著的論著,尤其對雙具龍樹——深見、無著——方便的《菩提道次第廣論》 ,更應該下功夫去修學!

接下來,看原文:

是諸堪為尊重引導所有之法,應當觀察為具不具。若完具者,應修歡慰;若不具者,須於將來能完因緣勵力修作。故應了知能依諸法,若不了知如是德相,則不覺察,由此退失廣大義利。

是諸堪為尊重引導所有之法,應當觀察為具不具。」也就是堪為善知識引導的「所有之法」,即所有弟子之相(正住、具慧、希求),自己應該觀察具不具足。「若完具者,應修歡慰」,趕快尋找一位具德的善知識;「若不具者,須於將來能完因緣勵力修作」,如果不具足,需要為將來完全具足正住、具慧、希求等弟子相,而努力地去修。也就是說,現在要在日常生活中依正理觀察自己的煩惱,若還沒有那個能力觀察的話,要趕快學習前面所說的生起具慧的正因,並努力思惟。次「故應了知能依諸法」,要先了知能依學者之條件,「若不了知如是德相」,假若不了知能依學者的德相,「則不覺察」,即善知識的德相不易察覺。也就是說,對於說法的法師該不該親近,沒辦法去察覺,沒有能力去觀察,因此就會「由此退失廣大義利」,甚至造下惡業。

學生問:師父,眾生都有自己的業習氣,喜歡跟於自己有緣的上師,或者相應的法門,這是墮黨嗎?

答:所謂墮黨,就是貪著自相應的,排斥與自己不相應的。所以若無智慧的修學,僅憑往昔的業習氣及貪著與自己相應的,就容易墮黨。

學生問:師父,作為弟子剛開始學習很難做到正住、具慧、希求,有可能已經墮黨了而不自知。我們平常學修中如何做到不墮黨呢?

答:依你所問,所以開始修學,就一定要學習生起智慧抉擇能力的因——佛所授記清淨傳承大德所著的論著。

迴向:勝菩提心極珍貴 諸未生者令生起 令已發者不衰退輾轉增上恆滋長!   
阿彌陀佛

留言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廣論0098親近善士(p36-3)

廣論0093親近善士(P34+1~P35-2)

廣論0115修習軌理(複習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