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論0069講法軌理(p21-5)


能海法師 講述
講說軌理
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(三稱)
無上甚深微妙法 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   

我們翻到《廣論》21頁,倒數第5行:

三、以何意樂加行而說
以何意樂加行而說中,其意樂者,
在佛法的修學當中,不論是講聞佛法、念誦、持咒或者是法會、佛事等等都有分加行(準備)、正行(正式的行持)、完結(正行結束後的迴向) 。此中的「意樂」是指正式講法之前的意之加行準備,應安住五想斷除六過。

1 、安住五想
謂應安住,海慧問經所說五想。謂於自所應起醫想,於法起藥想,於聞法者起病人想,於如來所起善士想,於正法理起久住想,及於徒眾修習慈心。

謂應安住,《海慧問經》所說五想。」此中「安住」是指內心依理生起來的覺受。此覺受一定要依正理思惟,即思惟的「因」要正確:

)、「謂於自所應起醫想」。「於自」己(即說法者)「應起醫想」。法喻結合:世間醫生的職責是幫助病人解除病苦;佛法中說法者的職責是幫助眾生治療無明大病。

)、「於法起藥想」。醫生需通過對症下藥,治療病人的病苦。同樣,說法者要針對不同根基的眾生宣說不同之法,講法者對自己所講之法應起「(法)藥想」。而此「法藥」一定是佛所宣說及佛授記的龍樹菩薩、無著菩薩所傳下來的調煩惱、破無明之正法。講法者一定要依此法藥治療眾生的無明大病。

注意:講法者開出的「法藥」,跟醫生開出的療病藥有所不同。要想開出真正利益眾生的「法藥」,說法者自身必須依此「法藥」在心相續當中思惟修,且生起覺受。即有轉化煩惱的經驗量。否則會開出害人害己的「假藥」——相似之法。此相似法不僅無法對症下藥,治療不同根基眾生的無明大病,而且還會造下誹謗正法的惡業。

)、「於聞法者起病人想」。講法者要清楚知道眾生之所以痛苦,是因為得了無明煩惱大病。他們被行苦所束縛,在六道當中,尤其在三惡道當中飽受輪迴之苦不能自拔。要緣聞法者的苦跟苦因,給他們予樂跟樂因,且對眾生生起慈悲之心。要對聽法者起病人想,以慈悲之心為他們宣揚佛法。

)、「於如來所起善士想」。「於如來所(安住的說法師)起善士想」。此中「善士」之「善」指無欺誑,「」指「補特伽羅」。佛陀因為已經徹底親證了諸法的實相及緣起因果,所以佛陀的識體絕對無錯亂,其所宣說的法是如其所證而宣說,絕對是無欺誑的,故稱如來為「具量士夫」、「善士」。因為善知識依佛陀的經教宣揚佛法。所以對說法者亦應如佛一樣「起善士想」。

)、「於正法理起久住想」:我們知道佛所宣揚的正法能醫眾生的無明大病。貪瞋癡等無明大病使眾生痛苦,對不對?這種痛苦如果在我們身上發生,我們願意接受嗎?不願意接受。如同母親不忍獨子有痛苦一樣,講法者要對眾生生起慈悲心,要想到如果自己所宣揚的佛之正法能久住於世的話,將會利益無量無邊的眾生。故應以「願佛之正法久住世間」之心宣講正法。

及於徒眾修習慈心」。「慈心」就是「慈悲心」。「慈心」是令眾生得樂及樂因。而這個樂是最究竟的無漏之樂;「悲心」是拔眾生的苦跟苦因。他的苦因是什麼?無明。這個「慈心」(即慈悲心)是緣著眾生而生起來的。

2 、斷除六過
應斷恐他高勝嫉妬 (d ù ) ,推延懈怠,數數宣說所生疲厭,贊自功德舉他過失,於法慳吝,顧著財物謂衣食等。

、「應斷恐他高勝嫉妬」:如果講法者宣揚佛法的動機只是為了利益有情,那麼他絕對不會「」「」人「高勝」於自己,也絕對不會有「嫉妬」(妬同妒)等垢染。因為恐怕他人高於自己或者嫉妒是慢心煩惱所攝,所以如果講法者緣的是名聞利養,那麼嫉妒心一定會現起來。但如果講法者是以利益有情,為了有情離苦得樂乃至得到究竟解脫成佛而宣說佛法,那麼絕對會遮除「恐他高勝嫉妬」的雜染心。

、「推延懈怠」:精進的反面就是「懈怠」。「推延懈怠」屬於大煩惱地法所攝。產生「懈怠」的主要原因是「怯弱」。

一是了知解脫成佛的時間長,需要做的利生事情多,產生怯弱之心而推延懈怠;

二是「南閻浮提眾生,其性剛強,難調難伏。」荷擔如來家業需難行苦行,又貪著眼前短暫的享樂,故產生怯弱之心而推延懈怠;

三是自身修行不合道次第及不了知定義,產生怯弱之心而推延懈怠。《廣論》p45~+9雲:「若從最初令成惡習,則終生善行,悉成過失。」由於一開始修學的時候就沒學習道次第,沒有依著正理修學,久而久之養成了順從我愛執、樂於簡單的錯誤習慣,且在內心已經產生樂於簡單的等流習氣,覺得依著大乘道次第去修行會很麻煩,因此會耽著現前不依次第、不依定義修行所生樂的覺受,順從樂於簡單的等流習氣。同樣,不按道次第亦不依正理講經說法,亦復如是。此參考《略論釋》卷十二,797頁,倒數第6行:「假如聞全部大乘教義,以其心樂於簡單故,必反認為煩難,此即怯弱之表現。」此是說有些講法者不依正理,依文解義誤解佛語,自身也以錯誤的見解修行,且生起樂受。當他聽到全部大乘教義的道次第、且修行要符合定義的時候,內心生起怯弱之心而推延懈怠,或生排斥。認為修行不一定須要道次第,且舉「不須按道次第的修行者——如禪宗六祖惠能大師」或密勒日巴大師即身成佛等例子。殊不知,修行者有兩類:1.不按道次第的行者;2.須按道次第的行者。所以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是「不按道次第的行者」。更何況大乘行者為利有情,住持正法,就必須廣學一切佛所說的法。《廣論》p73+3亦云:「復次為具上善根者,開示共道,令其修習,此諸功德,或先已生,若先未生,速當生起。若生下下,可導上上,故於自道非為迂緩。」而且必須以道次第引道。《廣論》又引《陀羅尼自在王請問經》中,以黠慧寶師漸磨摩尼法喻合說。此經法喻配合之意是說,不論是利根——不須修學道次第者,還是鈍根——必須修學道次第者,都必須道次第修學。

、「數數宣說所生疲厭」:有情有上根、中根、下根等不同的根性。因此說法者要依著有情的根性而循循善導,不要生起疲厭。

、「贊自功德舉他過失」:在菩薩戒律中此即是「自讚毀他」,即因貪著名聞利養而贊自己的功德,揭發他人的過失。「毀他」自然是毀謗比自己修行、地位、威德等高,且眾生敬仰的德高望重之成就者。「自讚毀他」的因來自於對名利的追求。所以只有依正因、依法來抉擇,才能遮擋掉我們內心的嫌恨、瞋恚、嫉妒之心。

注意一點:舉他過失的因是以正因正理來抉擇,這個不是自讚毀他。比如:當時印度的龍樹菩薩、提婆菩薩等等諸大菩薩,為高樹正法幢而破除外道錯誤的見解,是不是自讚毀他?不是。這個要分清楚。再如:佛弟子學修過程中,為了對所學教理依法抉擇正確與否而相互辯論,是不是自讚毀他?不是。
正理的抉擇,最好只在宗見的見解上討論或辯論。至於外在身口的行為持戒或犯戒,如法或不如法,盡量要去討論,因為每個人對於持戒的看法不一樣。佛所製定的戒,亦須以開、遮、持、犯來理解。若你認為別人有不如法或犯戒等,不要生起瞋心加以指責,而要以修悲心為主。

、「於法慳吝」:此中「慳吝」就是貪。引起貪著的主要原因一定是對名聞利養的追求。如果不是為了名利,你會貪嗎?會「慳吝」嗎?不會。可以理解嗎?所以講法前一定要思惟無常,思惟如何利益有情而生起菩提心。

、「顧著財物謂衣食等。」說法不要顧著財物,不要顧著衣食。菩薩為眾生講法唯一的目的就是為了利益有情,要想能夠真正利益眾生必須自己先求佛果。成佛必須圓滿福慧二資糧,那麼累計福德最大的是什麼?就是宣揚正法。佛陀的身語意功德之中,最殊勝的是語功德。

應作是念,為令自他得成佛故,說法功德,即是我之安樂資具。
」指名言的假我,而不是指自性有的我。故由名言的假我而宣說佛法是我之「安樂資具」,此「安樂資具」是自他未來成就佛果位在因地的順緣。

學生問:師父,您每天講經說法從不生疲厭,可是如果讓我一遍一遍的重複宣說,就會煩躁而生起疲厭之心,如何才能做到不疲厭呢?
師答:當你宣揚佛法的時候,身體肯定會勞累,累了你就好好休息,但是不能生起疲厭之心。生起厭倦的心是因為我執的作用。

如果有疲厭之心,你就要依法如理的思惟,這也是在修。如何思惟呢?

一要思惟業果。思惟此說法之善因是將來解脫成佛的資糧,會感得將來解脫成佛之樂果,內心會充滿喜悅。以喜悅之心做事怎麼會疲厭呢?

二是思惟等流。我們不是一生就能開悟,需經長年累月甚至多生累世修行來培養開悟的等流,菩薩大乘種姓的等流也需經長年累月甚至多生累世培養。故我們今生要不知疲厭的培養自己善的等流習氣,此等流的培養亦是將來解脫成佛的因。

三是要思惟你所宣講的佛法能夠拔除眾生的苦跟苦因,能使他們獲得自心續上的涅槃之樂,內心充滿喜悅。

四是思惟講法的利益。以利益有情的大悲心而講經說法,內心就不會厭倦。

學生問:師父您講到『推延懈怠』屬於大煩惱地法所攝。什麼是『大煩惱地法』我不懂?
師答:所謂「大煩惱地法」是一個總的名相,它又有懈怠、昏沉、掉舉等等。

學生問:師父在講『即是我之安樂資具』時講到『『我』指名言的假我,而不是指自性有的我。』師父,何謂名言假我?何謂自性有之我呢?
師答:這個必須學習《宗義》及《菩提道次第廣論》才能理解。因為依著佛陀三轉法輪而成立的中觀應成派、中觀自續派,唯識、經部、有部等各部派,對於所破的我及所成立的無我,他們之間的見解略略有所不同。所以,此「我」,我就用中觀應成派來作一下解釋。這個「我」字梵文翻譯成中文,有二個涵義:1.自性有;2.補特伽羅。

那麼何謂「自性有」呢?自性有是無明的識體所執出來的。因為「一切諸法」包括人跟法,所以人跟法都執為自性有。故此「自性有」放在人上叫「人自性有」——人我執,放在法上叫「法自性有」——法我執。

學生:師父「自性有」,「法自性有」,「人自性有」我不明白。
師父:此「自性有」,我們舉個例子來理解一下。比如你現在住在家中的房子裡面,你家的房子是真實存在的嗎?

學生:我感覺是真實存在的。
師父:好,那你家的房子是怎麼組成的呢?是不是由東南西北的牆壁以及天花板、地板、水泥等等因緣和合而成的呢?看到這個因緣和合之物,我們是不是把它叫做房子?(學生:是。)我們確實在看房子或者說我們的分別心在執房子的時候,會覺得房子的東南西北牆壁以及天花板、地板、水泥等支分溶為一體,在我們識體前方真實的存在,而且不需要名言假立,房子就在你前面顯現了,並且那麼真實。

學生:房子確實是這樣在我識體前方那麼真實的存在。
師父:房子(有支)是依著房子的支分而有。那我問你:組成房子的支分是不是房子?

學生:不是房子。
師父:對,房子是依著房子的支分而有。所以房子是假的。它是用名言去安立的。如果房子(有支)跟房子的支分,如同水跟乳融在一起分不開的話,這個叫「自性有」。這個存不存在?

學生:房子存在呀。
師父:我是問你,房子跟房子的支分如同水跟乳融合為一,真實存在於識體前方而有,這樣的房子存不存在?

學生:存在呀,房子就在眼前存在呀。
師父:好!那我問你,房子存在房子支分當中嗎?

學生:不在。
師父:那你剛剛為什麼說存在呢?

學生:可是融合為一,就存在於識體前方呀。
師父:那你去找一下,有這樣的房子嗎?

學生:難道我住的不是房子嗎?
師父:現在依你所看到的,房子跟房子的支分融合為一,如同水跟乳分不開,這樣的房子有沒有?是不可能有的。這樣的房子如果有的話,那東邊的牆壁也應該叫房子,因為它們融合為一。所以我再問你,東邊的牆壁是不是房子?

學生:不是房子,是房子的一部分。
師父:你現在不能講是房子的一部分。因為我不是這樣問你,我是問你是不是房子?你只答是,或者不是,就可以了。不要講其他的。

學生:不是房子。師父我暈了。
師父:沒關係,這個要暈好幾次,才能明白。我問你東邊的牆壁是不是房子?你只要去找東邊的牆壁有沒有房子就可以了。

學生:沒有。
師父:又房子的西邊是不是房子?

學生:不是。
師父:房子的南、北邊也不是房子。所以你說房子跟房子的支分融合在為一,我問你有這樣的房子嗎?

學生:沒有。
師父:好,房子跟房子的支分融合為一,這個叫「自性有」。你的識體看到的房子跟房子的支分融合為一,而這樣房子是不存在的,故這種認知的識體是錯亂顛倒的,叫無明。我舉的這個房子的例子,是說法上的自性有,叫「法自性有」即「法我執」。這樣你可以理解嗎?

學生:理解了。
師父又舉桌子等的例子,訓練學生……
師父:你最近有沒有煩惱?

學生:有
師父:當你生起煩惱的時候你是不是覺得有一個很真實的我存在,有一個真實的我受到傷害?這個真實的我,和你的身心融合為一,好像有一個真實的我跟身心融合為一,而受到傷害?是不是這樣?

學生:是的,而且還挺難受、挺痛苦的。
師父:好,你要仔細思惟觀察,如果那個是真實的你。請問:你會讓自己痛苦嗎?

學生:不會。
師父:可是當下起煩惱的那個「我」,很真實,又覺得很苦。對不對?那個起煩惱的「我」是真實的「我」嗎?

學生:不是,因為我不想讓自己苦。
師父:對,所以那個「我」是你顛倒的識體執出來的,那個「我」是不存在的。可是當下你又感覺很痛苦,那個「我」又很真實。所以你應該尋找那個「真實的我」存在哪裡,存在皮膚中嗎?存在肌肉裡嗎?存在骨骼上嗎?你要用分別觀察去尋找,不要用文字回答我。

學生:師父其實我感覺那個「我」是存在的。可是在這些地方又找不到。
師父:你只要尋找就好了。當你起煩惱的時候,那個「我」很真實,可是你去尋找,又找不到。所以那個「真實的我」其實是不存在的。那個是你顛倒的識體執出來的。你認為存在的這個「我」,跟身心合為一的那個「我」,叫「自性有」。「自性有」放在人上叫「自性有的我」,亦即「人自性有」,亦稱人我執。理解了嗎?

學生:理解了。

師父:好,那麼何謂「補特伽羅」呢?你應該知道吧?

學生:我一般把「補特伽羅」理解成「我」,但是又很迷惑,為什麼不直接翻譯成「我」或者「有情」,非要叫一個「補特伽羅」?有人告訴我,佛教不承認有「我」,為了區別才不直接翻譯成「我」而是用音譯「補特伽羅」代替。

師父:補特伽羅是依蘊體而有。有情是補特伽羅,補特伽羅不一定是有情。

學生:有情和補特伽羅還有區別嗎?
師父:有情有兩種解釋,第一個:具有心識作用。比如現在很多人認為,植物也是有情,也有生命。可是植物雖然有生命但是不叫有情,因為它沒有心識。第二個:二障未斷清。也就是說有情的煩惱障和所知障還沒有完全斷盡,故十地菩薩以後全部都是有情。而「補特伽羅」是印度梵文直接音譯過來的,包括佛、聖者菩薩、聲聞、獨覺還有凡夫異生。我們知道,佛已經斷盡二障,所以佛不叫「有情」,叫「補特伽羅」。這個你要分清楚。

好,明白了何謂「自性有」,何謂「補特伽羅」以後,我們再來看看各個部派對「我」的見解:中觀應成派是採取「自性有」,中觀自續派、唯識派、經部、有部小乘採取第「補特伽羅」而不採取「自性有」。

我們都知道佛說「諸法無我」,而「諸法無我」就是「空」對不對?通過前面的講解,你就可以知道中觀應成派把這個「諸法無我」稱為「自性有無我」,亦稱「自性有空」,可以理解嗎?

學生:明白了,那依此類推,中觀自續派以下各部派,把這個「諸法無我」叫做「補特伽羅無我」或者「補特伽羅空」,是嗎師父?

師父:如果以此類推的話中觀自續派以下各部派對「諸法無我」似乎應該稱為「補特伽羅無我」、「補特伽羅空」。但是因為補特伽羅是緣起存在的有為法,所以不能把「補特伽羅」空掉。故中觀自續派以下各部派在「補特伽羅」上就必須加一個「獨立實體有我」,把「補特伽羅」之上的「獨立實體有我」空掉,也就是說他們空掉的不是「補特伽羅」,而是空掉「獨立實體有我」,故整個合起來即是「補特伽羅獨立實體有我空」。

學生:師父,我有一個疑問,既然「我」有「自性有」和「補特伽羅」兩個含義,你又說中觀應成派採取「自性有」,那他們認同「補特伽羅」嗎?

師父:當然認同了,「補特伽羅自性有空」,「補特伽羅」存在。中觀應成派所許的補特伽羅是「假有」,其「假我」所依的蘊體也是「假有」。而中觀自續派所許的補特伽羅雖然是「假有」,但其「假我」所依的蘊體是「實有」。

學生:既然都認同,為什麼中觀應成派採取「自性有」?中觀自續派以下各部派又採取「補特伽羅」呢?他們有什麼區別嗎?

師父:自續派以下認為「一切諸法自性有」,中觀應成派卻認為「一切諸法無自性有」,他們採取的角度不一樣,故分別採取「自性有」和「補特伽羅」。

為什麼呢?

自續派以下認為「一切諸法自性有」,不承認「諸法勝義有自性」。自續派以下的觀點認為「自性有」不能空掉,所以他就不採取「自性有」。因為佛法的緣起因果不能空掉,所謂的空掉就是把存在的事物變成沒有,如果你把「自性有空掉」就變成「斷滅見」了。可是他們採取的「補特伽羅」又是一個存在的法,他又不能把「補特伽羅」空掉,怎麼辦呢?所以他在「補特伽羅」之上加一個「獨立實體有我」,故稱「補特伽羅獨立實體有我空」,這個就是自續派以下的「人無我」。

中觀應成派採取「自性有」為所破,是因為中觀應成派認許「一切諸法無自性」,假設有自性的話,就要把他破除掉,也就是說要把自性有的「我」空掉。他們認為「我」只是唯名言假立的「我」,不能「自性有」,「無我」就是「無自性有」。中觀應成派認為「補特伽羅」是唯名言假立,而此處是在講「無我」,所以就沒有必要採取「補特伽羅」,而是稱「補特伽羅自性有空」。

學生:師父,你說「自性之我」是顛倒識執出來的,是不存在的。而在《廣論》又講「即是我之安樂資具」,所以你才講此「『我』指名言的假我,不是自性有的『我』。」是這樣嗎?

師父:如是!如是!善哉!善哉!如汝所言。

學生:可是這個「名言的假我」我不明白什麼意思?
師父:因為中觀應成派認許的「自性有之我」及中觀應成派以下各部派認許的「獨立實體有我」,總稱「真實之我」,是無明顛倒識所增益出來的「我」。此「我」是與蘊體,如同水與乳融合為一,顯現於識體前方,此種「我」是不存在的。那麼存在的「我」又是什麼呢?就是「名言假我」。即依蘊假名的「我」。

學生:師父我還是不明白,一會假我、一會真我,頭大了。
師父:前面不是講,當你起煩惱的時候,你會認為很真實很痛苦,那個是「真實的我」,可是你有沒有辦法找到?(學生:找不到。)找不到的話,「真實的我」存不存在?(學生:不存在),那誰在找?(學生:我在找)。好,你在找「真實的我」,「真實的我」又找不到,對不對?(學生:是)那在找的那個「我」就是「假我」。這樣「假我」你知道嗎?(學生:不知道)。「真實的我」的反面就是「假我」。好,我問你:有沒有一個是真也是假,假也是真的法?(學生:沒有)對呀,那個「真實的我」若存在,「假我」就不存在,若「真實的我」不存在,「假我」就存在,是不是這樣?(學生:哦。)現在你找那個「真實的我」,你可以找到嗎?(學生:找不到啊),那誰在找?(學生:好像還是我在找。)不是你還會是誰在找?你那個「我」叫「假我」。這樣可以理解嗎?

學生:似懂非懂,一會明白一會又胡塗了。
師父:沒關係,多思惟思惟。所謂「真實的我」就是剛才所說的身心或者五蘊跟他合在一起如同水跟乳融在一起,這個叫「真實的我」。可是他不存在,既然「真實的我」不存在,是不是「假我」在尋找?(學生:是的)「假我」是依著五蘊假名安立為「我」。這個「我」排除了五蘊當中沒有一個「真實的我」。剛才你去尋找,五蘊當中有沒有一個「真實的我」?(學生:沒有。)沒有的話,這個「我」是不是依著五蘊假名為「我」?是這個假名的「我」在尋找「真實的我」,而這個「真實的我」找不到,所以假名的「我」存不存在?(學生:存在)

學生:師父,我們常說的「我」是「假我」,對吧?
師父:你要說存在的是「假我」,不存在的是「真實的我」。你現在好好思惟一下:什麼是「真實的我」?什麼叫「自性有的我」?什麼叫「假我」?什麼叫真實的房子?什麼叫自性有的房子?什麼叫假名的房子?可以嗎?

學生:師父,剛才好像是明白點了,一想又胡塗了?
師父:沒關係。你要努力去體會「自性有」即是有支和支分在識體上,以水和乳融合成一,而呈現出來。
思考中……
師父:你是不是該吃飯了?

學生:我不吃了,也不知道「真實的我」吃,還是「假我」吃,必須弄清楚了再吃。飯不能隨便亂吃,要不都不知道吃到誰的嘴裡去了。
師父:哈哈,「真實的我」跟「假我」弄的一團糟,所以不吃了。

學生:師父,說實在的,您講了那麼多我還是不明白,到底什麼是「唯名言假立的我」。我感覺自己還是存在著,而且是很真實的存在著。師父您再進一步給我講講好嗎?您先講講「唯名言假立的我」,這個「名言」是什麼意思好嗎?

師父:所謂「名言假我」的這個「名言」,是指我們的分別心以及分別心上的語言(即心上的語音),此中「名」是指心識,「言」是指心上的聲音以及舌根所發出的聲音。即能詮之聲。一般來講,聲音有分有情心識所攝的聲——稱為內,及非心識所攝的聲——稱為外,兩種。外如打雷、彈鋼琴等等器世間所產生的聲音,在《俱舍論》中叫做非執受聲(非執受聲不是「名言」之「言」)。另一種聲音是內在聲音,即分別心上的語言以及舌根所發出的聲音,在《俱舍論》中叫做執受聲(執受聲是「名言」之「言」,也叫能詮之聲)。

學生:師父,這個「名言」與「能詮之聲」、「自性有」之間又有什麼關係呢?
師父:剛才已經說過「名言」之「言」即是能詮之聲,具體的說,「名言」之「言」是能詮之聲或執受聲。我們的「分別心」要了知某一法,一定要有「分別心上的語言」,這個叫「名言」。比如:生起心念「我要去上課」,你的分別心就會推動你的腳走到教室,然後上課。也就是說,分別心要起作用一定要有心上的語言去支配。這個語言就是「我要去上課」,由這個心上的聲音去支配你的分別心。假如沒有「我要去上課」的這個心上的語言,你的心所也不會起作用。所以在沒有現證空性的當下(因為在現證空性的空性當中沒有心識),或者沒有成佛之前(因為成佛後沒有分別心),除此之外其他的有情,只要「分別心」一動,此分別心所要了知的法就會如水跟乳溶為一,呈現在識體的前方而有,這一分叫「自性有」。

學生:師父,我還是不明白。
師父:我們舉例說明。比如說:要去北京、要去吃飯等等……,只要你的分別心一起作用,此北京的情景,或吃飯等顯現相,其有支及支分,就是如水跟乳溶為一,呈現在識體前方而有。又如同前面所引的例子:房子、桌子等等,當分別心生起房子、桌子,或者說我的房子,我的桌子的時候,此房子、桌子(有支)與其支分,就如水跟乳溶為一,任運的呈現識體前方真實而有,這個叫「自性有」。然而我們的分別心被污垢所染著(污垢指染污習氣或者種子),因此就會執著任一法,不待分別心或者名言假立現起,便於識體前方而有。此即是「執它於前方而有的識體」。「它」指任何一個法。

學生:師父,這個「執它於前方而有的識體」又是什麼?
師父:「執它於前方而有的識體」就是於前方而有的「自性有」,也就是識體執任一法時,此法之有支與其支分融合為一,(如瓶子叫有支,瓶子的瓶頸、瓶口、瓶腹等,叫支分),呈現於識體前方真實而有,這個識體就是我們所說的「無明」。無明所執的就是這分「自性有」。因為執著自性有以後,就會生貪瞋等煩惱而造業。故《地藏經》中說的:「南閻浮提眾生,起心動念,無不是業,無不是罪」。

學生:師父對於這個「執它於前方而有的識體」,我還是不很清楚。
師父:當我們的「名言」要安立某一法的時候,比如桌子、椅子,在「名言」還沒有安立這是桌子、椅子前的時候,「分別心」會很任運的推動這個桌子、椅子的體性就在前方和其支分,如水跟乳融合為一,於識體前方而有。這也就是說「分別心」還沒有安立桌子或椅子的名字前,其體性就顯現於前方而有,此亦即「自性有」。

學生:師父講這些「分別心」「心上的語音」「名言」「自性有」,這麼多名詞,它們跟「假我」又有什麼關係呢?
師父:因為「假我」即是「唯名言假立」。我們還是以房子舉例說明:「假我」和「名言」的關係:我們在看房子時,如果房子(有支)與房子的支分,如水跟乳溶為一,真實顯現於識體前方而有的話,那就應該在房子的支分當中可以找到真實的房子。(學生:師父,房子的支分什麼意思?)就是房子的組成部分。如房子的東西南北的牆壁、天花板、水泥等等。但在房子的支分當中,不論怎麼找都找不到真實有的房子,也就是說我們無明分別心所執著自性有的房子是找不到的,故「自性有的房子」不存在。前面我們也講過,被顛倒識體——無明所執著自性有的房子,不如其所執般的真實存在。(學生:「不如其所執般的真實存在」什麼意思?)就是說你執著為很真實,事實上真實是不存在的——稱為如幻。我們的無明識體看著房子很真實的在前方而有,可是他不存在,這個叫「不如其所執般的真實存在」。但所看見的房子(有支)是依著房子的支分,唯名言假立而已。同樣,所說的「我」,也是依蘊體唯名言假立而已。因為在蘊體中尋找不到真實自性的我,所以稱為「假我」。

學生:師父,「唯名言假立的房子」其實沒有,只是我們給他安立一個房子的名字而已,是嗎?
師父:真正存在的是「唯名言假立的房子」,故不能說沒有。而是「唯名言假立的房子」是假立而有。包括剛才所說的「假我」也不代表「假我」不存在,有人認為「假我」是虛假不存在的,這樣又會墮入「斷滅見」。

剛才我們也分析了,「自性有」是不存在的,但我們卻執它很真實的存在,並在我們的識體前方如水與乳融為一,真實呈現在眼前。這一分我們又稱為「實有」即是「自性有」。與「實有」正相違的是「假有」,即「唯名言假立而有」。

「假有」跟「實有」是正相違的。何謂正相違呢?「假有」跟「實有」就如同「明」跟「暗」相違一樣。因為有「明」絕對沒有「暗」,有「暗」絕對沒有「明」,所以有「實有」就沒有「假有」,有「假有」就沒有「實有」。

可是在我們的識體「實有」跟「假有」是融合在一起。因為我們顛倒的識體——無明會執「假有」為「自性有」那麼很真實,但這分「自性有」是不存在的,也就是「實有」是不存在的。所以你認為真實存在的房子是不存在的,因為房子的存在是「假有」,是「唯名言假立而有」。

學生:師父,既然一切法都是「唯名言假立」而有,那對任何法就都可以隨便安立一個名字了,而世上這麼多不同的法又怎麼去區分呢?假如說甲乙丙三人都站在我面前,我可以隨便給他們安立一個名相了,反正都是「唯名言假立」。

師父:每一個法雖然是「唯名言假立而有」,但是每一個法都有各自的體性,所以你就不能隨便亂安立。如果隨便安立的話,你就會破壞世俗因果法,比如桌子的支分,你只能安立桌子,你不能安立蛇,你也不能安立是車子,你也不能安立是房子……。如果桌子的支分你安立成車子,就表示你的識體錯亂。(學生:這麼說我們安立一個法,是根據他的體性安立的是嗎?)對,體性就是定義。因為每一個法都有各自的體性,不是你想怎麼安立就怎麼安立的,你也要合乎勝義的體性,也要合乎世俗的體性。要由不同的體性而安立不同的法。比如:依蘊而有的甲乙丙三人,都有蘊體,都是人,你怎麼去分辨出誰是甲,誰是乙、誰是丙呢?雖然甲乙丙三人都是依蘊而有,但是他們三人的體性卻不同,依著某甲的體性,假名安立他為某甲;依著某乙的體性,假名安立他為某乙;依著某丙的體性,假名安立他為某丙。故依著甲的體性可以分別出是甲,依著乙的體性可以分別出是乙,依著丙的體性可以分別出是丙。這個分別出的分別就是唯名言假立為甲,唯名言假立為乙;唯名言假立為丙。

因此雖然是「唯名言假立」,但是你不能把甲人的體性,安立為乙人;也不可以把乙人的體性安立成丙人……。你如果這樣胡亂安立的話,就會破壞因果。

學生:師父,「體性」跟「自性有」「唯名言假立」又有什麼關係呢?
師父:「體性」也是「唯名言假立」,而「體性」不在支分之中而有。如果「體性」在支分之中而有的話,「體性」就成為「自性有」。但是如果「體性」不在支分之中,只是「唯名言假立」,那這個「體性」就只是「唯名言假立」。

學生:師父,「體性」一會是「自性有」,一會又是「唯名言假立」,這是怎麼回事?胡塗了。
師父:「體性」是「唯名言假立」還是「自性有」,你要分辯清楚。比如:無明之分別心在認識甲的時候,甲的體性跟他的蘊體是合在一起,如水跟乳溶為一,於識體的前方真實而有,這個時候的體性叫「自性有」;同樣,在認識乙的時候,乙的體性跟他的蘊體是合在一起,如水跟乳溶為一,於識體的前方真實而有;在認識丙的時候,丙的體性跟他的蘊體是合在一起,如水跟乳溶為一,於識體的前方真實而有。這樣的體性就叫做「自性有」。

可是,在補特伽羅身上去找「自性有」的「體性」,是找不到的,補特伽羅自性有的體性是不存在,所以補特伽羅自性空。但是補特伽羅存不存在?(學生:存在呀。)對,所以「補特伽羅」是「唯名言假立的補特伽羅」。所以當我們去尋找一個人「自性有」的「體性」時,卻又找不到。因為「補特伽羅」依蘊而有,蘊體又由色受想行識五蘊組成,而五蘊之中的每一個蘊又找不到一個人「自性有」的「體性」 :色蘊不是一個人的「體性」,受蘊也不是一個人的「體性」;想蘊也不是一個人的「體性」……;進一步分析:因為這個「人」只有一個,而這個人又具有五蘊,如果五蘊當中的色蘊是這個人「自性有的體性」,那受想行識就不是這個人的「體性」,如果受蘊是這個人「自性有的體性」,那其它色想行識四蘊就不是這個人的「體性」……,那這樣是不是會有過失,對不對?(學生:師父,會有什麼過失呢?是不是有情本來是由「五蘊」組成,就變成由一個「蘊」組成了?)對,如果只有色蘊,或者只有想蘊……等等,那他就不是有情了,他就變成物質了。但是你要注意喲,五蘊的作用定義都不一樣,如果五蘊都是這個人「自性有人的體性」,那麼這個人不就變成五個人了嗎?因此,你去尋找「自性有的體性」是找不到的。

因為某個人的「體性」跟他的蘊體,如同水跟乳溶為一,而呈現在識體前,這一分「自性有的體性」是找不到,是不存在的。而這個人又是存在的,所以站在「體性」的角度而言,他的「體性」只有「唯名言假立」。所以「體性」若於前方而有,就是「自性有」。「體性」如果是「唯名言假立」的話,就不是「自性有」。「自性有」跟「唯名言假立」是正相違的,因為「自性的我」不存在,故「唯名言假立的我」是存在的。講了那麼多,你明白了嗎?可以了哦?如果理解不過來,不要急,慢慢來,要數數思惟、細心思惟。

學生問:師父,我還有一個問題,剛才聽師父講《地藏經》中說的:『南閻浮提眾生,起心動念,無不是業,無不是罪』,我在想『我們平時就不要動念,不要有分別心,一動念就有執著,就是無明,就生煩惱。』我這樣想對嗎?
師父:不動念也是念,你起一個我不動念,又成為你的念了。因為你提到這個地方,我就進一步解釋一下這句話:無明是無記,它沒有所謂的善惡。但是無明會起煩惱,煩惱是有記的,有煩惱就開始造惡了。他們之間的界限要分清楚。(學生:這麼說無明和煩惱還不是一個意思?)不一樣。(學生:我一直以為無明就是煩惱,煩惱就是無明。)無明是煩惱,煩惱不一定是無明。貪瞋是煩惱,卻不是無明。

學生問:您在文中講到『能夠真正利益眾生必須自己先求佛果。』為什麼這麼講呢?
師答:此於《菩提道次第廣論》209 頁第3行有說:「由見此心大利極為希貴,正由此緣之所激動,便於佛所發欲得心。又此發心,由於菩提發欲得心而為建立,非就所為而為安立。若不於佛功德修信,則於佛位不希證得,不能滅除於辦自利執惟寂滅為足之心。

又《菩提道次第略論釋》上冊:卷十,621頁,第8行雲:「以發心必須具足自他二利,單緣自利發心固不圓滿,單緣利他發心亦不圓滿,須緣自他二利,且不自滿足,乃為真實圓滿發心,此即發心之定量。又對治自利滿足之過失,當觀佛(身語意的)功德,對治緣(利)他滿足之過(失),當(修)觀慈與悲。求無邊自利,當證佛法身;」此應注意的是,求自利是為了證得佛的自利法身。而「求無邊利他(有情),(應)當證報化二(色)身;如是(俱足)合自他二利無邊而發心,即為具足性相。」而且要注意:自利、利他這兩個合起來才是真正菩提心的定義,非常重要。這在《廣論》上士道會詳細講解。
學生又問:師父《菩提道次第略論釋》是講「俱足合自他二利無邊而發心」,而師父您講到「能夠真正圓滿利益眾生必須自己先求佛果。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「以自利為主」?如果是「是以自利為主」的話,這不就墮入小乘了嗎?

師父:既然你問了,我就略略地做一下解釋:因為在你利益眾生的過程中會因眾生無量無邊,無法度盡而退失菩提心,會自求寂滅,退墮小乘。所以必須先把使你退失菩提心而退墮小乘的障礙斷除,此障即是「所知障」。而我們所說的求「自利」就是斷除二障:煩惱障和所知障。此和小乘所求的自利,唯斷煩惱障不同,大乘是俱斷煩惱障和所知障。此又如何斷除二障呢?必須圓滿福德智慧二資糧。這也就是必須先求成就佛的法身。要知道雖然煩惱障、所知障是由無我空性(即自性有空)斷除,可是單單只有無我空性不可以全斷盡所知障,此無我空慧僅斷煩惱障。必須還要修由菩提心所攝布施、持戒、忍辱……等等六度萬行的福德資糧,只有福、慧二資糧都具足,才可以把二障斷盡。而此二障斷盡,也就斷除了你利益有情而退墮小乘的障礙,此時才是能真正的圓滿利他有情了。所以雖然你修習六度萬行以及無我空慧等福德資糧,看似「重點是放在自利」上,事實上還是為了能真正圓滿地利他。這樣你可以理解嗎?

學生又問:師父是不是要圓滿利他,就是必須圓滿自利(須斷所知障),所以自利也是利他?
師父:對!是沒有錯,可是你的重點要放在先求自利法身上,這點要清楚。事實上,從凡夫異生到十地菩薩全部的重點都是放在求成佛的「自利法身」,即是由菩提心所積的世俗福德資糧及所攝無我空慧斷煩惱所知二障。但是自利還是要以利他為根本,因為斷盡二障就可以圓滿利他有情。

學生又問:既然重點是放在自利,又如何利他?自利利他是不是相互矛盾呢?
師父:不是的。當你行「利他」起煩惱的時候,你就轉回來「自利」,把煩惱轉成菩提。當你把煩惱轉成菩提的時候,才是真實利益有情。又利益有情生起煩惱的時候,再把煩惱轉成菩提……。又你要利他有情的時候,你的能力不夠怎麼辦?在俱足菩提心及無我空性時,你要去修止、修觀,且緣無我空慧把煩惱障斷除掉,提升自己利他的能力,把利他的障礙斷除掉。比如:如果你修止、修觀,你獲得禪定的時候,你就會有神通,有神通之後,你就會更有能力利益他有情。但是如果你的煩惱沒斷,有神通的話,又引發你貪求輪迴之樂的煩惱。因此接下來你要修學無我空慧,把貪求輪迴之樂的煩惱斷除掉。然而要修止、修觀或者獲得神通之前,一定要俱有菩提心及無我空性的正見。若無菩提心及無我空性正見,你修止、修觀或者獲得神通,反而會損害自己,故應謹慎修行的次第。

當我們還沒有真正獲得佛的法身的時候(只有獲得佛果才能有真正的法身),就必須逐次斷除獲得佛的法身的障礙——煩惱障、所知障。因此,除了圓滿無我空性還不夠,還要修由菩提心所攝的利他的布施、持戒等利益有情的資糧。而利益有情的褔德資糧是輔助斷除煩惱障跟所知障的。只有把二障全部斷盡才能真正圓滿利他有情,因為已經成就佛果不會退失利他的菩提之心了。從這個角度來講,在還沒有成佛之前完全都是以斷除煩惱障、所知障,增長菩提心的「自利為主」。但事實上,斷除二障,增長菩提心的過程,也是在利他的過程,因此自利利他不是相互矛盾,而是相輔相成的,缺了一個,色身、法身皆無法成就。

迴向:勝菩提心極珍貴 諸未生者令生起 令已發者不衰退 輾轉增上恆滋長!      
阿彌陀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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