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論0068講法軌理(p20-3~p21+8)
能海法師 講述
講說軌理
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(三稱)
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
第一個「聽聞軌理」已經講完了,現在開始學習「講說軌理」。
第二說法軌理分四,一思惟說法所有勝利,二發起承事大師及法,三以何意樂加行而說,四於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。今初
「今初」下面講第一個「一思惟說法所有勝利」。
一、思惟說法所有勝利
若不顧慮利養恭敬名等染事,而說法者勝利極大。
「(假)若不顧慮利養恭敬名等(雜)染(之)事,而說法者勝利極大」。因此古時候的大德在講法前,都會先思惟無常,斷掉對現世名利的貪著。
此中「利養恭敬名」指世間的五欲八風。「五欲」:財、色、名、食、睡;「八風」:稱、譏、毀、譽、利、衰、苦、樂。「等」字,除了貪著五欲八風、名聞利養以外,還有最重要的一點,就是「不能顛倒說法」。
如:有些法師以世間的善法解釋佛法,觀待佛法來講就是雜染。為什麼這麼講呢?以世間常講的「孝順」而言,佛也講孝順父母、愛護子女、兄友弟恭等等,但是這些世間的善法不等於佛法。我們似乎人人都懂得「孝順父母」。一提到孝順,大家就會想到「賣身葬父」、「行傭供母」、「扇枕溫衾(qīn)」等等古時候感天動地的二十四則孝順故事。當今很多法師也如此教育學生並以此解釋佛法中的「孝順父母」。是不是這樣?這些都是談表相,初學者很難分辨出佛法當中所講的「孝順」,與世間一般人認為的「孝順」有什麼不同,都認為孝順父母本來就是如此。這都是沒能真正理解佛法當中所說的「孝順」而造成的「顛倒說法」。學生聽聞這樣的教育自然就不知道怎麼依佛法的道理去行持了,如此也無法走解脫成佛之路。講法者和聞法者都得不到任何利益。
佛教所說「孝順」與世間所說的「孝順」是不一樣的。如果你要走修行的路,就必須按照佛講的「孝順」去行持。
佛教所說「孝順」,首先對父母不能有染著之心。翻到《廣論》中士道的162頁,第6行:「無定過患者,謂於生死流轉之時,父母等親,於他生中轉為怨敵,諸怨敵等轉成親屬,如是父轉為子,子轉為父。母轉為妻,妻轉為母等。唯是次第展轉流轉,是故全無可憑信處。」佛陀叫你孝順父母,但並不是叫你貪著,這個要分清楚。故接下來又引《親友書》雲:「父轉為子母為妻,怨仇眾生轉為親,及其返此而死歿,故於生死全無定。」
如果你量學、空性沒有學的話,慈與貪、或孝順與出離心就會學錯。佛法雖然沒有離開世間的善法,但世間的善法不等於佛法。佛法中講的「孝順父母」是以慈心行孝,而不是以貪等染心行孝。這個你要分清楚。翻到《廣論》卷十三,325頁,第1行,「如是雖生猛利慈心,見諸有情(包括父母親屬)極可悅意,然無少分貪慾和雜染……。」若沒有空性的修學和體驗,你是很難分辨出自己對父母親是以貪心還是以慈心行孝。
其次「知母、念恩、報恩」。從外相上看跟世間法一樣,可是「七支因果」第一支的「知母」是緣過去、未來的母親都如同今世的母親一樣,並依今世母親的恩德,來緣過去及未來一切如母有情,對我都有如是恩德而「報恩」。又佛法中所講的「報恩」,除了對父母衣食起居的照顧,對父母的關心體貼外,最重要的、真正的報恩是給父母解脫乃至成佛的見解。
由此可見,「顛倒說法」不僅得不到任何利益而且很容易謗法。一般來講,若宣說的佛法沒法使學生得到增上生、沒法得到解脫乃至成佛的決定勝的話,都屬於雜染之事。講法者要思惟有情被無明煩惱所控制,唯有正法才能真實利益有情。因此,宣說佛法唯一的目的應該是利益如母有情,令其獲得自心續的涅槃。以此為動機而講經說法,則「說法者勝利極大」。
勸發增上意樂中云,『慈氏,無染法施,謂不希欲,利養恭敬,而施法施。此二十種是其勝利。何等二十,謂成就念、成就勝慧,成就覺慧,成就堅固,成就智慧,隨順證達出世間慧,貪欲微劣,瞋恚微劣,愚癡微劣,魔羅於彼不能得便,諸佛世尊而為護念,諸非人等於彼守護,諸天於彼助發威德,諸怨敵等不能得便,其諸親愛終不破離,言教威重,其人當得無所怖畏,得多喜悅,智者稱讚,其行法施是所堪念。』
引「《勸發增上意樂》中云:」即《大寶積經》卷第九十一《發勝志樂會》第二十五之一中講述說法的功德利益,「慈氏」佛陀告訴彌勒菩薩說,「無染法施,謂不希欲,利養恭敬,而施法施。」
因為「不著名聞利養果報。行饒益事而為上首。常為眾生以無希望心清淨說法。」故得二十種勝利。「此二十種是其勝利。」思惟說法所有勝利,此中舉了二十種。「何等二十?謂」:
1. 「成就念」。此「念」就是正念。所謂正念,就是透過思惟對經律論之文句所詮釋的內涵意義(正理、理路)不忘失。屬於聞所成慧。經律論之文句所要表達的理路需透過思惟轉心識、調煩惱,才會成為一個等流習氣,才不會忘失。也就是說,如果你講法只是念念經律論的文句,就會很容易忘記。但當你透過理路的思惟,所講之法就不容易忘失。此屬於士用果。
2. 「成就勝慧」。此「勝慧」我們稱為思所成慧。不僅不會忘失所講的法義,而且還要進一步的透過思惟堅固它。屬於士用果。
3. 「成就覺慧」。此「覺慧」指修所成慧。修所成慧的界限就是正奢摩他——初禪未到地定。修所成慧一定是透過修止修觀所成就的智慧。屬於士用果。(2、3於《略論釋》及《掌中解脫》所講不同,此是我上師的傳承教授。另外《大寶積經》原文為「智慧具足。有堅持力。」僅作參考。)
4. 「成就堅固」。指正見不顛倒住清淨行(《大寶積經》原文:「住清淨行」)。屬於士用果。
5. 「成就智慧」,此中「智慧」是指資糧位和加行位的智慧(《大寶積經》原文:「生覺悟心」)。屬於士用果。
6. 「隨順證達出世間慧」。用「隨順」這兩個字一般都是指凡夫異生位。《廣論》p468頁卷二十,倒數第4行,第8個字:「又無分別智現證勝義,順彼之慧說名勝義。」這是指什麼呢?看最後一行:「順勝義,謂於隨順能證勝義之慧,有彼勝義故名順勝義。」如果按照《廣論》後面看「隨順」的話,應該屬於凡夫異生位,故屬於資糧位跟加行位。但是《大寶積經》原文是「得出世智」,故此處我們安立為見道位和修道位的出世智慧。屬於士用果。
以上六個說法勝利屬於隨順善品,就是順緣。
7. 「貪欲微劣」、8.「瞋恚微劣」、9.「愚癡微劣」
七、八、九是屬於遮除違品。貪瞋痴三毒煩惱變的微劣,即指能逐漸調伏三毒煩惱,屬於等流果。
10. 「魔羅於彼不能得便」。魔分為內魔及外魔。內魔即是貪瞋痴煩惱。一方面因為講法者以清淨的心講法,其貪瞋痴逐漸微劣甚至全部遮除。另一方面講法者所講之法正確不顛倒,所以魔羅就無機可乘。屬於增上果。
11. 「諸佛世尊而為護念」。因為於諸佛世尊的願力相應,所以自然會得到諸佛世尊護念。屬於增上果。
12. 「諸非人等於彼守護」。此中「諸非人」是指善的非人。經典上也講到天龍八部守護與法相應的補特伽羅。屬於增上果。
13. 「諸天於彼助發威德」「助發威德」增強說法者的能力。屬於增上果。
14. 「諸怨敵等不能得便」。也是遮除逆品,「諸怨敵等」找不到講法者的過失。原因在於宣說法者無污染、不顛倒說。屬於增上果。
15. 「其諸親愛終不破離」。也是遮除逆品。「親愛」指師友、弟子等等,「終不破(裂、不會遠)離」。屬於增上果。
16. 「言教威重」。因為講法者的言說有益於調伏煩惱,所講內容有意義、有內涵,且能夠使聞法者受益,所以不僅能夠懾服弟子,而且也可以間接地顯示他的威嚴。屬於等流果。
17. 「其人當得無所怖畏」。在大眾執事當中無所怖畏。很多人在大眾當中講經說法、做佛事等等會感覺畏懼、害怕。為什麼會害怕,因為有我執。發菩提心為眾生講經說法者不會順從我執。《心經》中云:「無掛礙故無有恐怖……」即是說若無我執定無掛礙,自然無所怖畏。屬於士用果。
18. 「得多喜悅」。應為「得多(不貪之)喜悅」。喜悅之心有的與貪相應,有的不與貪相應。只有不貪而生的喜悅才是如法的。我們知道假如你真心做善事,內心都會非常喜悅,更何況為利有情而宣說正法,那更是法喜。屬於士用果。
19. 「智者稱讚」。隨順佛陀教法的「智者」都非常的讚嘆。屬於增上果。
20. 「其行法施是所堪念」。他所行的法施,是真實利益聽法者。聞法者聽聞佛法且用來調伏煩惱後,會憶念說法者的恩德而敬仰之,稱為「是所堪念」。(《大寶積經》原文為「善能說法眾人敬仰」)屬於士用果。
那麼何謂士用果,何謂等流果,何謂異熟果呢?所謂士用果就是士夫的作用。士用果屬於造作者這個有情。增上果就不只限於造作者還有客觀環境;等流果:和因同等流類的果;異熟果:對著異熟近取因,所牽引的果。屬於六道輪迴的身。此在後面下士道會詳細講述。
由此,「1、貪欲微劣, 2 、瞋恚微劣, 3 、愚癡微劣, 4 、言教威重」為四個等流果;「1、成就念, 2 、成就勝慧, 3 、成就覺慧, 4 、成就堅固, 5 、成就智慧, 6 、隨順證達出世間慧, 7 、得多喜悅, 8 、其人當得無所怖畏, 9 、其行法施是所堪念」為九個士用果;「1、魔羅於彼不能得便, 2 、諸佛世尊而為護念, 3 、諸非人等於彼守護, 4 、諸天於彼助發威德, 5 、諸怨敵等不能得便, 6 、其諸親愛終不破離, 7 、智者稱讚」為七個增上果。(此處與《略論釋》及與《掌中解脫》略有所不同,僅供大家參考討論!)
《略論釋》74頁,第7行,「以上總為依四種果及與因相同之果。即等流果有四,增上果有七,士用果有八(原作士用九,則不止二十矣。待校),異熟果一。」
《掌中解脫》140頁:「帕繃喀大師另外還詳細講述了這二十種利益中含有各種業果的道理,即六種為等流果,四種為離系果,九種為增上果,一種為異熟果。」
注:在《大寶積經》之《發勝志樂會》第二十五之一中,還有另外二十種利益,原文是:
「復次彌勒。若菩薩以無希望心行法施時。不著名聞利養果報。以饒益事而為上首。常為眾生廣宣正法。又能成就二十種利。云何名為二十種利。所謂 ① 未生辯才而能得生。 ② 已生辯才終不忘失。 ③ 常勤修習得陀羅尼。 ④ 以少功用善能利益無量眾生。 ⑤ 以少功用令諸眾生起增上心恭敬尊重。 ⑥ 得身口意清淨律儀。 ⑦ 超過一切惡道怖畏。 ⑧ 於命終時心得歡喜。 ⑨ 顯揚正法摧伏異論。 ⑩ 一切豪貴威德尊嚴。猶自不能有所窺望。何況下劣少福眾生。 ⑪ 諸根成就。 ⑫ 無能映蔽。 ⑬ 具足攝受殊勝意樂。 ⑭ 得奢摩他。 ⑮ 毗缽舍那。 ⑯ 難行之行皆得圓滿。 ⑰ 發起精進。 ⑱ 普護正法。 ⑲ 速疾能超不退轉地。 ⑳一切行中隨順而住。彌勒。是為菩薩當得成就二十種利。不著名聞利養果報。行饒益事而為上首。常為眾生以無希望心清淨說法。」
《大寶積經》之《發勝志樂會》第二十五之一中,在講得到四十種功德利益的前後文當中,一共提到四次「不著名聞利養果報。行饒益事而為上首。常為眾生以無希望心清淨說法」。時下有一句流行語「重要的事情必須重複三次」,佛在此經中先後重複了四次,可見「無染法施」是多麼重要。
於眾經中所說勝利,皆應至心發起勝解。其中成就堅固者,新譯集學論中,譯為成就勝解,諸故譯中,譯為成就勇進。
除了《勸發增上意樂》宣說的說法勝利外,「於(其它)眾經中所說勝利,皆應至心發起勝解。其中成就堅固者,新(翻)譯(的)《集學論》中,(把它翻)譯為成就勝解,諸故譯中,(就是舊譯的《集學論》中把它翻)譯為成就勇進。」
二、發起承事大師及法
發起承事大師及法者。如薄伽梵說佛母時,自設座等,法者尚是諸佛所應恭敬之田,故應於法起大尊敬,及應隨念大師功德,及其深恩起大敬重。
「發起承事大師及法者。」此中「大師」指佛。「承事」是心中憶念本師釋迦牟尼佛的功德,內心產生淨信,並由身口發起承事。
「如薄伽梵說佛母(指《般若經》)時,自設座等,」佛陀在講《般若經》的時候親自鋪設法座,為什麼呢?「法者尚是諸佛所應恭敬之田,」此中「田」也就是根本。「故應於法起大尊敬,」因為我們憶念佛陀的功德,佛陀尚且對法起大尊敬,我們更要對法起大敬重。法是由佛所宣講出來的,故「及應隨念大師功德,及其深恩起大敬重。」並由身口發起承事。
學生問:師父講到『最重要的、真正的報恩是給父母解脫的見解。』像我現在自己都沒有解脫的見解,怎麼能給予父母解脫的見解呢?是不是太不孝順了?
師答:所以你現在不能急。以我們現在修學的情況來講,對父母最大的孝順就是要精進努力地學習解脫成佛之正法。因為你如果不學習佛法,你自己都不明白解脫成佛之法,你如何利益父母有情?如此你對父母的孝順也就跟世間一般人沒什麼兩樣了。然而如果你能一邊學習佛法,一邊以「將來能夠用佛法利益父母有情的心」去孝順父母,那就不一樣了。
但要注意一點,如果你的父母不信佛,你自己又沒學好,沒有能力幫助父母走進佛教的大門,你也不要急於一時,甚至不要急於這一世。因為他們的年齡也許已經很大了,已經有他們的習性了,你著急也沒用。若急於利他,有時反到事與願違,會跟他們結下惡緣,未來世你要度他們就很難了。
在不障礙你學習佛法的情況之下,要好好的孝順父母,因為父母是我們的福田門。《廣論》(p131-4)下士道深信業果當中也講到「於三寶,尊重,似尊,父母等所,於此雖無猛利意樂,略作損益,能得大福及大罪故。」但「孝順父母」不能起貪等染著之心。應該如月上童女一樣,翻到《廣論》卷八,216頁:「如《月上童女請問經》雲,『我昔曾殺汝一切,我昔亦被汝殺害,一切互相為怨殺,汝等如何起貪心。』」我們對父母親孝順難免會有情執,但是以佛法來看,生起的這種情執屬於貪著之心,將來很容易造惡業。我們現在要學會忍耐,不要感情用事,不要讓自己的情感介入太深,不要讓父母親人起煩惱,不要造惡業,以免結下惡緣,來世打來罵去,甚至殺來殺去。
又問:如果長期串習『不要對父母有情起貪著之心』,自己會不會變的六親不認呢?
師答:如果你變的六親不認,那你就串習錯了。佛法是說:你必須孝順,但不能對父母起貪心,而是要對父母起慈悲心。以貪心照顧父母親,會容易跟父母結惡緣;而以慈悲心照顧父母親,則會跟父母結下解脫成佛的善緣。其實,貪心照顧一個人才是真正的無情。我們舉個例子:男女之間談戀愛,「情」的背後都是貪欲,貪慾不滿足都會變成仇恨。「情」用我執來形容就是「我愛你,你就必須聽我的。」所謂「愛恨情仇」說的就是這個道理。
迴向:勝菩提心極珍貴 諸未生者令生起 令已發者不衰退 展轉增上恆滋長!
阿彌陀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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